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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资产公开租赁公告

更新日期:2024-01-25 09:31:18 点击率:

    为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专业市场租赁管理办法》,金海公司将部分资产进行公开租赁,现就有关租赁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物及底价

本租赁资产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四路397号、二十五路422号。

一、商务大楼办公房

标的物序号

商务办公用房

面积
(㎡)

租赁底价
(元/㎡·月)

竞租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C803

125.6

32

1


二、仓储区乙类仓库

标的物序号

库位号

面积
(㎡)

租赁底价
(元/㎡·月)

竞租保证金
(万元)

备注

2

乙五1B4

99.03

70

1


3

乙六1B1

200

70

5


4

乙六2B7

17.94

56

1


三、仓储区丙类仓库

标的物序号

库位号

面积
(㎡)

租赁底价
(元/㎡·月)

竞租保证金
(万元)

备注

5

丙五2A3

154.61

22

1


6

丙五2C4

80.01

22

1


7

乙七1D

388.62

33

5


8

乙十一2C5

51.94

22

1


9

乙十一2C6

52.66

22

1


四、倒班宿舍

标的物序号

宿舍号

数量

租赁底价
(元/间·月)

竞租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0

320

一间

650

1


备注:1、丙类仓库用作非危仓库(面积超过900㎡)时2F底价为10元/㎡·月、3F底价为8元/㎡·月。
      2、乙七、乙九、乙十、乙十一、剧毒1A和剧毒1B为丙类仓库。


二、承租期限:租期最长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期限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三、招租对象及要求

1.承租铺面、商务办公用房及仓库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自然人;承租企业必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承担一切违规责任。

2.存在以下情况的承租方原则上不允许继续参加招租:

1)承租人经济能力不满足招租要求的;

2)承租人涉嫌利用承租资产开展违法活动的;

3)承租人有无故拖欠租金及其他费用;

4)承租人有严重损坏租赁资产及其附属设施,擅自拆改资产结构或改变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

5)承租人有严重违反消防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以及出租方有关消防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且拒不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

3.承租意向人需根据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以金海公司财务部出具收据为准。

四、竞租保证金

1.租赁标的物年租金及代保管费10万元(不含)以内,竞租保证金为1万元人民币;租赁标的物年租金及代保管费10万元—50万元(不含)以内,竞租保证金为5万元人民币;租赁标的物年租金及代保管费50万元—100万元以内,竞租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2.中标后,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多余部分转为租金及代保管费,不足部分2024年2月31日之前补足,并签订租赁或代保管服务合同。若中标方无故不按时补足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的,视为违约,金海公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

3.未中标的,金海公司在2024年2月31日前无息全额退还竞租保证金。

五、中标确认

1.同一标的物,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人的,须通过明标暗投方式进行竞租,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无原承租人,且竞投价格相同,则采用摸文形式确定。竞标价不能低于资产租赁底价,否则视为废标;

2.同一标的物,只产生一个承租意向人的,可以按照承租方不低于资产租赁底价成交;

3.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承租意向人,金海公司重新制定招租实施方案,报上级公司审批后,继续进行公开租赁;

4.中标后,金海公司发放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

六、租金及代保管费

1.租金及代保管费先付后用,半年一付,金海公司提供租金及代保管费发票;

2.租赁期内,租金及代保管费不作调整;

3.租赁期内不设免租期。

七、其它事项

1.本轮竞租结束以后,剩余资产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租赁;

2.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6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开标日期为每轮公告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下午14:00时。

八、报名事项

报名与领取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下午14:00止。

报名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五路422号,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商务大楼C1006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109时整

开标时间:2024年2月109时30分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下午14:00止,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报名。

十、租赁事项咨询与投诉

欢迎意向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报名。

1.租赁事项详询: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招商部(商务大楼C902室)。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851555

2.监察管理部门: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办公室(商务大楼C1006室)。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850855




温州市金海化学品市场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温州市深化市级国企改革的工作要求,20201月,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工业与能源集团或集团),注册资本50亿元。集团同时还挂温州市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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